关于转发《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》的通知
学校各部门:
吉林省财政厅于2013年11月28日下发了《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》(吉财产【2013】956号)的通知。通知中对行政、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的配备标准及使用年限做了明确规定,请各部门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,详细内容见国有资产处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中的《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》。
上一条:关于2014年继续执行《2013年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》的通知 下一条: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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