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4年继续执行《2013年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》的通知
学校各单位:
经吉林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2014年继续执行《2013年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》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《2013年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》见国有资产处网站部门公告栏。
国有资产处
2014年2月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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