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科研院所、中心:
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建设与管理,摸清我校实验室底数,夯实安全管理基础,保障教学科研有序开展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范围
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、科研实验室、校内实训(试验)基地等各类实验场所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,专人负责。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梳理、汇总与上报,确保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2. 实事求是,认真填报。本次统计结果将作为实验室建设、安全检查的重要依据,务必认真核查,严格按照附件统一表格逐项填写,确保无误。
3.按时报送,确保时效。请于2026年5月7日15:00前将《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表》(附件)纸质版(签字盖章)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,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8366323@qq.com。本次统计范围无相关实验室的部门需实行零报告制度,未按时报送的部门视为不存在需上报的实验室信息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86908064
附件: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表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2026年4月 29日